一、公司欠债追讨的方式有哪些
1、公司欠债追讨的方式有:
(1)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催收付款;
(2)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3)商业惩罚措施,包括停止供货、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
(4)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二、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否合法
1.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1条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2.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所以无法通过合法渠道从事讨债业务。首先,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讨债项目,讨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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